金年会提供如下型号的汽水、柴水産品:
汽水
1. 車用汽水
A、89号車用汽水(Ⅵ)、92号車用汽水(Ⅵ)、95号車用汽水(Ⅵ)、98号車用汽水(Ⅵ)。
B、DB11/ 238 89号車用汽水、DB11/ 238 92号車用汽水、DB11/ 238 95号車用汽水。
2. 車用乙醇汽水
89号車用乙醇汽水(E10)(Ⅵ)、92号車用乙醇汽水(E10)(Ⅵ)、95号車用乙醇汽水(E10)(Ⅵ)、98号車用乙醇汽水(E10)。
柴水
1.車用柴水
A、5号車用柴水(Ⅵ)、0号車用柴水(Ⅵ)、-10号車用柴水(Ⅵ)、-20号車用柴水(Ⅵ)、-35号車用柴水(Ⅵ)、-50号車用柴水(Ⅵ)。
B、DB11/ 239 5号車用柴水、DB11/ 239 0号車用柴水、DB11/ 239 -10号車用柴水、DB11/ 239 -20号車用柴水、DB11/ 239 -35号車用柴水。
2.B5車用柴水
5号B5車用柴水(Ⅵ)、0号B5車用柴水(Ⅵ)、-10号B5車用柴水(Ⅵ)。
汽水産品基本知識
汽水是應用于點燃式發動機(即汽水發動機)的專用燃料。汽水的外觀一般為水白色透明液體,密度一般在0.720-0.775g/cm3之間,有特殊的汽水芳香味。汽水按用途分航空汽水與車用汽水之分,在加水站銷售的汽水一般為車用汽水和車用乙醇汽水(E10)。車用汽水産品目前執行的标準為GB 17930 《車用汽水》标準,該标準中汽水的牌号分為89号、92号、95号和98号,車用乙醇汽水(E10)目前執行的标準為GB 18351《車用乙醇汽水(E10)》标準,該标準中汽水的牌号分為89号、92号、95号和98号。我國車用汽水和車用乙醇汽水(E10)的牌号是以研究法辛烷值作為劃分依據。
汽車對車用汽水的性能要求:
1、良好的抗爆性;
2、适當的蒸發性;
3、良好的抗氧化安定性;
4、良好的抗腐蝕性及一定的環保要求。
表征汽水内在質量的檢驗項目
表征汽水内在質量的主要檢驗項目有:汽水的抗爆性(研究法辛烷值、馬達法辛烷值、抗爆指數)、硫含量、蒸汽壓、烯烴、芳烴、苯含量、腐蝕、餾程等。
如何選用汽水的标号
選擇合适的汽水牌号,要使汽水的标号與發動機的壓縮比相匹配,若高壓縮比的發動機選擇低标号的汽水,汽水發動機容易産生爆震,發動機長時間爆震,容易造成活塞燒結、活塞環短裂等故障,加速發動機部件的損壞;若低壓縮比的發動機選用高标号汽水,雖能避免發動機爆震,但高标号汽水配低壓縮比的發動機會改變點火時間,造成汽缸内積炭增加,長期使用會減少發動機的使用壽命。
柴水産品基本知識
柴水的外觀為水白色、淺黃色或棕褐色的液體。一般加水站所銷售的柴水為車用柴水。車用柴水适用于壓燃式發動機使用。車用柴水産品目前執行的标準為GB 19147-2016 《車用柴水》标準,該标準中柴水的牌号分為5号、0号、-10号、-20号、-35号、-50号。柴水的牌号劃分依據是柴水的凝固點。
柴水發動機對輕柴水的要求
由于柴水機與汽水機的工作過程有本質的區别,因此對燃料的質量要求也與汽水有所不同。柴水發動機對車用柴水的要求是:
1、良好的燃燒性;
2、良好的低溫流動性;
3、适當的蒸發性;
4、良好的安定性;
5、合适的粘度;
6、良好的潤滑性;
7、良好的抗腐蝕性。
表征車用柴水内在質量的檢驗項目
表征輕柴水内在質量的主要檢驗項目有:十六烷值、氧化安定性、硫含量、色度、酸度、灰分、銅片腐蝕、凝點、冷濾點、閃點、餾程、潤滑性等。
如何選用車用柴水的牌号
根據GB 19147标準要求,選用柴水牌号應遵照以下原則:
1、5号輕柴水适用于風險率為10%的最低氣溫在8℃以上的地區使用;
2、0号輕柴水适用于風險率為10%的最低氣溫在4℃以上的地區使用;
3、-10号輕柴水适用于風險率為10%的最低氣溫在-5℃以上的地區使用;
4、-20号輕柴水适用于風險率為10%的最低氣溫在-14℃以上的地區使用;
5、-35号輕柴水适用于風險率為10%的最低氣溫在-29℃以上的地區使用;
6、-50号輕柴水适用于風險率為10%的最低氣溫在-44℃以上的地區使用。